中小企业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亳州市各级财政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增加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安排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增加,由2012年的13761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4464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0450万元;谯城区400万元;涡阳县5000万元;蒙城县13800万元;利辛县6000万元。
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复员转退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全额和部分贴息。在历年累计发放66727万元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84万元,财政贴息资金552万元。
三是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近两年,市筹集资金27873万元注入4家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金额达28.4亿元,扶持企业556家。市政府出台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将政府性资金存放与商业银行存贷比、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考核指标挂钩,鼓励金融机构为我市企业发展服务。
四是支持企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全市拨付职业教育资金452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4332万元,上半年已培训5249人。
五是改革财政扶持方式。加快推进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将项目资金安排与企业对社会、经济贡献挂钩,所有项目一律公开政策条件和申报标准,让企业对号入座,公平公正竞争,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公平性。采取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以奖补等方式以扶持,发挥财政资源配置的引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