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支持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财政支持合作社创新试点工作中,市财政局通过改革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创新机制体制,在解决合作社发展“融资难”和合作社自我发展等方面都取了一些突破,得到了省财政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创新试点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试点初期的准备阶段,我们坚持“把关严,做事实,从群众利益出发,力求做出实效”的理念,从全市100多家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中选出9家合作社作为试点单位,为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创新思路上,根据县区和合作社工作性质的不同,因“社”制宜,确立了不同的工作思路:鼓励县区财政局在财政支持方式上大胆尝试,探索如何通过财政资金的介入,撬动更多资本,提高合作社的造血能力,使合作社得以长期健康发展,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鼓励合作社通过自身的发展创新,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创新试点工作在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机制体制创新两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突破。蒙城县财政局在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上,尝试“贷转补”,协调金融机构,将115万元创新试点资金作为质押金存入银行,由银行放大一定额度,对试点单位定向放贷,取得了一定成效。谯城区庆明合作社通过流转、托管、入股等多种方式吸纳群众入社,鼓励社员以土地入股,并按低于市场20%的价格预交全年生产经营费用,年终将入股社员土地连同生产资料费用一并作为股本,按年5%利率进行付息,同时对超产部分进行30%分红的方式,巧妙地化解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大大降低了社员的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了社员的收益,实现了合作社与社员互利双赢。
  创新试点工作给我市合作社发展带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一是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我市已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561家。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逐步朝着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三是促进了合作组织经营理念的转变。财政通过多形式的投入,引导合作社农民由传统生产观念向现代生产观念转变。四是促进了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转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有效缓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压力,为合作组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