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筹集30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市灾民安置、及城市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还将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补贴受灾企业申请灾后恢复生产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支出,以及对农、林、牧、渔业种养殖户的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进行贴息。
  强台风“威马逊”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据初步统计,全市两县四区109.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8.12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3.07万人;因灾死亡3人;全市经济损失30.43亿元。
  为确保灾后救助、恢复生产及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保证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截至7月22日,市财政已紧急调度2000万元资金给钦州港区用于救灾,预拨了300万元救灾资金到各县区,用于解决灾民的衣、食、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疗等需要,预拨了500万元经费用于城市主要基础设施抢修维护。
  各级审计、监察部门将把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列入专项审计和监察计划,对救灾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严防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救灾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