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累计折旧相关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借:在建工程【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使用】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使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
研发支出【用于技术研发】
贷: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的四大核算方法及适用场景
(一)直线法:均衡分摊的“标尺”
计算逻辑:
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适用场景:
资产损耗均匀的行业(如办公家具、房屋建筑物)。
案例:
企业购入50,000元设备(残值2,000元,用5年):
年折旧额=(50,000-2,000)÷5=9,600元→月折旧800元。
(二)工作量法:按劳分配的“计量器”
计算逻辑: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值×(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适用场景:
损耗与使用强度直接相关的资产(如运输车辆、生产线)。
案例:
物流公司货车原值150,000元(残值率5%,总里程300,000公里),当月行驶5,000公里:
单位折旧额=150,000×95%÷300,000=0.475元/公里→月折旧2,375元。
(三)加速折旧法:税盾效应的“杠杆”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转直线法。
案例:
生产线原值300,000元(用5年,残值8,000元):
第一年折旧=300,000×40%=120,000元;
第四年账面值64,800元→(64,800-8,000)÷2=28,400元/年。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剩余年限÷年数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