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6-2025 高顿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这道题有点疑惑,来自海外的100万股息为什么要调减?来自海外的股息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不就是100吗?为什么要100/(1-20%)?
勤奋的同学,你好~
因为国外的100万股息是税后的,在国内不需要重复交税,但是计算利润总额的时候加上去了,所以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
然后按照国内的税率重新计算时,需要把税后的股息换算成税前的,所以是/(1-20%)~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这个计算当然不对哦,按照国内的税率可以抵免的税额是31.25万元,而国外的税额才25万元,如果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则多计算了,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多抵减的~
首先,这个100万元是计入了利润总额,而实际上这个股息是免税的,不能直接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计算税额;
其次,如果要计入到应纳税所得税,也应该是税前的股息,并不是税后的股息。而且因为税率的不一样的,也不能直接这么计算。
所以,关于境外的股息所得,计算过程一定是按照答案中的,而不能按照同学所列的计算过程计算,如果按照这么计算,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利润总额土纳税调整吗?...
这道题a和d为什么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老师,请问内部研究开发阶段的无形资产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特殊请...
公司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应付税款法 向税务机关交的税一样吗...
这是当时老师推的,我现在懵了,他这个未来费用多,是在站哪个的...
老师,第一张图片的C选项解析说知道成本费用总额应核定其应税所...
老师,为啥17题的解析说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下一道题的选项...
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大于账面,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取...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时候,为什么只调减了300万元? 其他长期...
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要调减200呢??...
什么是税务师?税务师是一种专业从事税务服务、管理和咨询的职业人员,主要负责企业、个人的税收规划、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他们需要深入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并能够为客户提供合理的税务建议和解决方案。
个税起征点是多少?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当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阿茶老师和大家来详细讲一讲。
进口关税查询就是通过商务部网站查各国税率,通过商务部各国贸易税费查询,可以查询各国进入中国的商品税率,也可以查询原产中国的货物,在其他国家的进口税率。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