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条件,股权部分按原值,现金部分按公允价值吗?

讲解一下,这类题型的解题思路。。。

S同学
2019-11-04 15:43:59
阅读量 421
  • 叶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条件,股权部分按原值,现金部分按公允价值吗?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准税务师学员您好,关键是理清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条件,股权部分按原值,现金部分按公允价值      ,祝您税务师考试及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以上是关于值,公允价值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11-04 20:48:04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 祈同学
    企业重组?什么条件满足特殊性重组?是不是特殊性重组免征企业所得税,一般重组要按照什么征收所得税
    • 蒋老师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要区分股权支付部分和非股权支付部分。用股权和非股权(设备、现金等)购买了东西,手上就没有多少现金流了,这时满足条件的可以暂时缓缴税,等不再满足优惠条件时把缓交的税补起来。
  • 神同学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其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重组,重组交易对价中非股权支付金额不得高于交易支付总额的()。
    • 王老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资产的税务处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重组是商业必须的,不是为了避税而故意为之);(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得高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即重组交易对价中非股权支付金额不得高于交易支付总额的15%。(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莫同学
    企业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应提供什么资料
    • 全老师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09]22号)(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
  • 。同学
    能否按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在重组前后
    • 张老师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大于或等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资产或股权的50%。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精选问答
  •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贷方向是什么样的?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 税后经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 上年利润为负数,今年正数,增长率怎么算?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分别是什么科目?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确定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是什么?

    教师回复: 优秀的同学,你好~,因为属于非流动的资产,报表上没有合同履约成本,所以将其归集到存货,如果是一年以上的,那么是放到非流动资产的。这个属于收入的知识点,如果不是很清晰,建议等学到收入再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