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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为什么例题20-19这道题在计算当期所得税时,不能这么算。 当期所得税=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3000-200+75/0.25)*0.25=775,答案就不对了。 但是例题20~18这样的做法怎么就对了?他算当期的时候不就是。 =210-10+20-5/0.25。 感觉都是一样的做法,为啥算出来答案一个对一个不对呢?请老师解答!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
你列的公式正确,却少考虑了两个差异。
第一个暂时性差异是坏账准备,会计上做了坏账处理做税前扣除,税法不承认,应该加回2000。
第二个暂时性差异是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抵扣,因此在利润总额中扣除2600。
因此,上式为3000-200+300+2000-2600=2500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为2500*25%=625。
一样的做法,注意不要漏掉条件。
是的,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暂时性差异,本质上是因为会税对于利润的认识不一样,但是会计不能调“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所以只能调“所得税费用”,使得所得税费用其实是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后乘以所得税率的金额。
可以这样理解记忆:
应纳税差异就是当期少交,以后多交,产生的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以后交,所以是欠着的钱),那么既然是负债,出现在贷方,所以所得税费用增加。
可抵扣差异就是当期多交以后少交,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借方发生,因此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递延所得税从当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中抠一部分出来进递延(本质上是所得税,只是以后付还是现在付而已),因此借方所得税费用(当期全部的所得税费用)由贷方应交所得税科目对应,递延所得税发生在借方是资产贷方是负债,对所得税费用进行调整。
因此可以说,递延所得税影响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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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师?税务师是一种专业从事税务服务、管理和咨询的职业人员,主要负责企业、个人的税收规划、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他们需要深入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并能够为客户提供合理的税务建议和解决方案。
个税起征点是多少?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当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阿茶老师和大家来详细讲一讲。
进口关税查询就是通过商务部网站查各国税率,通过商务部各国贸易税费查询,可以查询各国进入中国的商品税率,也可以查询原产中国的货物,在其他国家的进口税率。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