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固定资产取得3里面的最后一个例题,在建工程,第一次付款在2019年1月1日,第二次付款在2020年1月1日,已经是符合不动产自购入后的第13个月,那么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是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

周同学
2019-11-07 19:34:32
阅读量 312
  • 朱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潜移默化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第一次付款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1月1日计提转出进行抵扣?我的回答如下:

    这段46开的内容跳过了,新教材更改了哈


    以上是关于税,进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11-07 19:46:48
  • 收起
    周同学学员追问
    那请问新教材是怎么处理的?
    2019-11-14 11:58:27
  • 朱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删了相关内容。改为采购不动产建造材料物资,当期一次抵扣

    2019-11-14 13:04:33
加载更多
版权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精选问答
我也要提问老师
手机注册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