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局,采取五项措施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定。
 
  一是及时传达讲话精神,提高认识。梳理近期省局姚局长在不同会议上对落实财经纪律规定的要求,分别召开局务会和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学习讲话精神,领会实质,认真落实;市局领导带头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预算法律,未编制预算的不审批拨款、超预算的重新集体会议研究,项目预算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进行付款,按照“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规范津补贴政策,确保省局对执行财经纪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各单位依据上年度全口径决算数据、国家新出台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及税源专业化改革和本单位当年地税事业发展情况,按照程序、充分讨论、全员参与、依法编制预算,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合规、合法 、科学、规范。
 
  三是认真执行预算。预算确定后,各预算单位逐月向办公室和基层各税务所下达预算控制数,将上月预算执行、结余情况一并下达,及时提醒各执行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如预算项目连续超过三个月未执行的,各预算单位将项目资金收回,如需再用,将重新按程序进行申请和局务会议研究审批,确保预算执行均衡。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市局按季度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预算单位对其下属单位逐月进行预算执行考核;考核中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纠正和查找财务执行中擅自改变资金预算用途、“三公经费”增减原因等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的突出问题,并从财务软件中及时监控各单位财务执行情况,比照预算分析各单位预算执行,是否存在突击花钱和乱花钱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从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看,“三公”经费得到大幅度下降,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五是加强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审核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大额资金使用、账务处理等情况,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整改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做法,进一步促进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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