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局子长县局,规范“农家乐”税收征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税收管理,近日,延安子长县局深入全县各乡镇,实地了解“农家乐”经营纳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和上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累计采集24户纳税人相关经营信息142条,按户建立了征管档案。为改变“农家乐”税收管理松散现状,子长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以规范:
 
  一是要求所以“农家乐”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二是顾客有需要,必须提供发票,发票可在地税机关购买;三是不得使用收款收据等替代发票,如若发现,处以重罚;四是针对经营情况较好的3户纳税人,实行旺季(每年6-9月)按正常户申报纳税的管理办法,经营淡季则及时将定额调整到起征点以下。
 
  小编友情赠言:更好地关爱他人,就是更好地关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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