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局,积极做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点工作。
 
  2014年9月1日起,汉中市汉台区局全面开展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全国选择了36个县级税务机关作为试点,汉台区地税局是我省地税系统*10试点单位。
 
  试点工作主要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先行先试,并提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规范》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便于全国统一纳税服务标准。
 
  目前,汉台区地税局已结合省、市地税局服务规定对“服务规范”中涉及的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逐一对比、确项,确定有146项属地税服务事项,涉及基本规范546项,升级规范195项。
 
  对达到基本规范的事项进一步固化,全力以赴让更多的服务事项达到升级规范,对未达到国家升级规范标准的事项,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重点,对因客观因素不能完成的事项,及时上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上级局沟通,发挥先试先行作用。试点工作将*5限度方便纳税人并*5程度规范税务人,纳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会得到全面提升。
 
  小编交友名言: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文章来源:陕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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