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受理“不推脱”。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禁推诿、扯皮延误工作时效。
 
  服务标准“不改变”。做到大户小户、税多税少、生人熟人、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服务事项“不积压”。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按承诺时限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为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业务。
 
  服务内容“不模糊”。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政务公开,使纳税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开通纳税服务涉税业务咨询QQ群,印制《房地产税收政策摘要》及《办税指南》。
 
  服务程序“不掩藏”。对办税流程和环节在政策范围内删除或简并。使业务处理程序更加便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