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蚌埠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我市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实施了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制度,并将其列为市级民生工程。凡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1000元。为做好床位建设补助工作,我市制订《蚌埠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近日,经审核,并通过公示,蚌埠市龙子湖区焕荣老年公寓等20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补助条件,获得补助资金128万元。此项补助经费仅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装修及设备、设施添置更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