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四表合一内容。在原“一表制”基础上,设计缴费通知单,将所有审批材料整合成一张表,便于清算、传输和存档,推行提前下达预缴款通知书,方便开发商筹集资金和对帐等。二是加强审批监管。出台监管措施,审批窗口每天对重大减免事项或政策把握不准的相关问题必须请示;每周对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收费(减免)的原始凭证和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及非税发票等进行审核;监管科室督促窗口对审批案卷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补充或纠正,对违反法规的审批决定及时撤销。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中心定期召开建设规费涉及的多个部门窗口协调会,协商解决规费征收遇到的各种问题,财政窗口对政策把握和数据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其它窗口联系沟通,每月反馈建设工程收缴情况等。四是严把征收关。审批窗口对材料不全的,认真指导其完善材料;对办事程序不熟悉的,耐心进行指导;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退回不办;对材料充分符合减免缓缴的,及时办理,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