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蚌埠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召开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全省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县、区汇报今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明年的工作思路,并就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波就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并对2015年工作进行认真谋划。一是要积极开展创建服务型乡镇财政所(分局)活动。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服务型乡镇财政所(分局)活动意义和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创建服务型财政所(分局)实施工作意见,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迅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检查。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主动汇同纪检监察、农业、审计等部门对行政村监督检查,乡镇财政部门要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村级财政资金的监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