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本级完成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2013年,蚌埠市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当年选择2家单位开展试点,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采取“收缴上年、安排当年”的方式单独编制,本着“收缴上年、安排当年”、“收支平衡、统筹使用”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