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南渡江土地整治、海口观澜湖旅游风情小镇、美安科技新城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批优势产业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口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桂林洋开发区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和承担园区必要的成本支出。用好工业等产业发展资金,通过补贴、奖励、注资等手段,支持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热带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利用财政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手段,壮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奖励有品牌、有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提高专项资金效益。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要求,转变对企业的扶持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清理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将无偿资助转变为有偿股权投资,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利用政府信用,撬动金融机构资金,破解企业贷款瓶颈问题,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三是支持招商促销活动。安排国际旅游岛规划、旅游和大型会展专项经费,用于参加国内外各种博览会、交易会,开展国际旅游岛等旅游宣传促销,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