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省法制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家税税局、省地方税局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清理修订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此次清理对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为依据的,原则上予以保留;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单行条例的规定,凡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的,都要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对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到的行政审批、许可等项目,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不再履行审批手续;凡是属于企业自主权的事项坚决还权于企业;凡是能由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的改由这类机构和组织承担;对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要按依法审批、公开透明、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的要求修订,对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中含有清理重点内容的,将停止执行。海口市财政局积极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对本局制订涉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并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废止、失效和修改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