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渠道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
  将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资金、社保基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规范运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我市的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以及与预算占比成倍增长。
  二、多举措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
  对于非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以及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类资金一律采取直接支付形式办理资金支付,大幅度提高了直接支付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占比。
  对于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财政支出管理科室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能采用直接支付方式付款的不准采用授权支付,能使用公务卡的不准采用现金支付。
  三、多环节精简预算单位资金审批流程
  基本支出由支付中心按季采用均衡拨款的方式一次性将用款计划下达至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单位不需再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支出单位按月向财政对口科室申报,支出管理科室按照内部支出审批流程办理,每个环节限时1天办结,并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控。
  2014年1-7月,我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指标总额达162.50亿元,位列全省第五,支出97.87亿元,位列全省第四;发行公务卡10203张,位列全省第四,公务卡报销16884笔,累计报账金额1885.5万元,位列全省第三;申报政府采购项目1343个,总金额达4.67亿元,位列全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