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工作原则、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及附则六个部分。在扶持政策方面,为调动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收、财政等政策16条。其中税收政策7条,主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包括:企业在“主辅分离”过程中涉及到资产重组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契税优惠;新设立的企业如果是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财政政策共6条,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收入上台阶奖励、融资担保支持、物流和科技“小巨人”奖励等。此外,我们还从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形成服务业重大增长点的,根据具体情况按“一企一策”奖补方式给予重点扶持。上述各项扶持政策都确定了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办法》还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便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我市“主辅分离”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