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及自治区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桂林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今年1月份起,开展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6月1日,全市共有5290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在实现结构性减税的同时,还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服务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融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
  一、减税效应逐渐显现。据统计,2013年1-8月全市增值税同比增长16%,8月份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后,全年增值税增幅回落到10.82%,2013年全市因营改增政策共计净减税4300余万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500余万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2800余万元。随着营改增扩围工作的不断推进,减税效应将进一步凸显。
  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桂林市2013年8—12月新办的试点纳税人1376户,其中现代服务业1239户,占新办试点纳税人的90.04%,显示了营改增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推动作用;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最多的文化创意服务548户,占新办试点纳税人的39.83%,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营改增政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增强现代服务业的竞争力。改革试点后,不仅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得以减轻,而且原一般纳税人购买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促进了现代服务企业营业收入有效增长;服务业本身众多的协作关系,产业链的相互缠绕,由于原来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导致服务业的分工细化受到制约,营改增后互相之间购买的服务能够抵扣进项税,对现代服务业各产业的融合发展起到了间接推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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