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起,桂林市财政逐步加大政府购买工程审核服务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人才优势的同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质量和时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社会中介机构考评试行办法》、《委托评审协议书》、《委托评审项目考核评分表》及《项目评审情况月度报送表》,对政府购买工程审核服务的时间、程序、报告内容、评审结论等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同时,严格执行“评审—稽核—总稽核”的三级复核制度,把效率责任落实到各人,从内到外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评审操作规程;
  二、加强日常监管,项目评审公开透明。定期召开评审工作及业务交流会,对委托在审项目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技术难度大、有争议的评审难点会同相关部门、专家会审,提出操作性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对委托审结项目逐项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工程审核服务招标的业绩评分依据,并在相关网站、信息栏公布项目考评打分排名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三、加强调研和宣传,打造阳光评审。以“委托工程审核服务存在问题及建议”为课题开展调研,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和一线评审员发放调查表、电询及召集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查找政府购买工程审核服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业务流程、内控制度;针对限额评审报告格式、小额项目备案程序、现场踏勘流程,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形式滚动发布*7信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和指导社会中介机构提高执业水平,完善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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