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桂林市荔浦县马岭镇永明村小青山屯美丽乡村建设等7个项目获列入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范围,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桂林市紧紧围绕“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十六字做文章,经过一年来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桂林市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批复确定建设试点后,各县对试点工作都极为重视,均由主要县领导挂帅,集中相关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迅速组建了工作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细化项目实施的时间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各个项目建设。
  二、做好项目筛选。从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桂林市各县就注重从推动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做好项目前期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的都是区位条件较好、经济基础较强、带动作用明显、特色鲜明的项目。严格的项目筛选,为项目后期进展顺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注重多元投入。在通过上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配套和整合财政性资金的基础上,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广泛调动各乡镇、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村民筹资筹劳、社会筹资、集体投入及整合其他资金收入共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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