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制度体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后,为确保厉行节约要求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牵头制定了《吉林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及时转发了《吉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二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全市“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流程,印发包含三大类30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手册,编印《“三公”经费相关文件汇编》。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42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批准文件、财务账簿、会计凭证及决算报表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赴北京对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做到保质保量、应查尽查。针对查摆出来问题,提出解决措施,逐项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