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实施以来,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精心组织,不断健全完善培训机制,着力加强培训工作管理,六年累计培训人员15.2万人次,财政支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一、在培训组织上建立“四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保障。省财政成立了吉林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解决培训经费、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等工作。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按照省与市县7:3分担比例,将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建立师资保障。依托财政系统业务科室人员、财政干校老师、农经站专家、党校学校老师,建立稳定的师资培训力量。四是建立教材保障。统一订购使用国家编写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等培训教材,编印《吉林省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问答》,免费发放给培训对象。
二、在培训管理上建立“四个统一”机制。一是统一部署。将支农培训工作列入当年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要点,并制定《全省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实施方案》,指导各级财政有序组织培训。二是统一规划。按照每年每个村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3年轮训一次的培训规划,对全省9498个村,7万多村干部、村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和村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统一教材。培训全部使用国家编写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操作案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等10本教材。四是统一考核。依据《吉林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