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定监管项目,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分阶段、有步骤、按额度”的工作思路,确定16个部门28个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首批录入项目。对于接入电子信息集中监管平台的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专人专管,从硬件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是录入项目信息,满足监管需要。按照要求,在财政部门录入资金拨付情况以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跟进录入资金使用信息。截至目前,各资金使用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要求陆续将资金使用信息录入到监管平台。
  三是开展网上巡查,强化全程监管。自2013年5月平台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履行网上巡查职责,对资金使用全程监管。坚持每周对电子监管平台网络巡查两次,每月对平台录入情况汇总一次。从目前已录入监管平台的项目情况看,监管平台运行平稳,还未发现有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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