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照顾老、弱、病、残对生活起居、出行的需要,厦门市从2011年起对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行财政补贴,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延长至2014年底,具体补贴标准为: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5千元。申请人只需填写《加装电梯政府补贴申请表》、持相关验收服务手续,报送市建设局审查及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市财政局对通过审查审核的申请给予补贴确认,由市建设局直接支付到加装电梯合同指定的施工企业或电梯安装企业,大大简化了补贴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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