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支管理,确保土地出让后的项目按进度实施:一是规定履约保证金开设财政专户收取,并按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是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退还比例、退还方式、监督管理作了规定;三是明确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保证金收支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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