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厦门市财政局采取有效的激励政策,及时下拨以奖代补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总额为3.65亿元,在岛外四区进行分配,目前*9批40%的预拨资金1.46亿元已下拨,第二批资金将在项目考核合格后下拨。资金按美丽乡村示范村户籍人口5000/人、省级重点整治村户籍人口3000元/人和一般整治村户籍人口1000元/人三个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