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的通知》(财关税〔2014〕15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市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产品:财政部选取的重点产品(详见附件1)和我市主要产业的重点出口产品。
  (二)调查对象:我市各种经济类型的生产企业。调查企业应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或实行代理出口,主要从事重点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二、调查内容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所规定的内容填报。《调查表》包括报表封面、企业财务主要指标表、重点产品调查表及附表、重点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情况表等三张主表和企业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编报说明,以及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增列税目建议表等2张附表。
  为提高工作效率,被调查企业的关税政策调整建议可通过重点产品调查表中附带的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增列税目建议表的电子表格,单独行文报送。
  三、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牵头,各区财政局配合,在各行政区开展调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市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调查企业,下发调查表,培训各区财政局和调查企业,负责全市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准备相关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财政部。
  各区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组织调查企业参加培训,辅导企业填报调查表,收集、审核本区调查数据,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市财政局。
  四、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产品和企业选取阶段(2014年7月31日前)。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重点产品目录挑选我市应调查的重点产品和重点生产企业,分配各行政区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企业户数。各区财政局应根据《各区调查企业参考名单》(附件1)和各区实际情况,确定调查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各区调查企业户数应不低于《各区调查企业户数分配表》(附件2)中规定的调查户数,并尽可能选取《各区调查企业参考名单》中的企业开展调查。
  (二)培训布置阶段(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5日)。市财政局召开调查企业和各区财政局的工作布置暨软件培训会,下发调查软件和材料;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调查企业参与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企业填报阶段(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15日)。调查企业根据财政部门的布置填写调查表,并在2014年7月8日前将纸质调查表和审核通过的数据文件各一份送至所在区财政局。
  (四)财政审核阶段(2014年8月15日-2014年8月22日)。各区财政局对本辖区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编制说明,于2014年8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本区重点产品调查种类,调查企业分类情况,工作组织、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调查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参加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二)各区财政局应指定专人负责,辅导本辖区调查企业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并负责解答本辖区调查企业的咨询。
  (三)各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对在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调查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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