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思明区财政系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厦门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厦门市大型活动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贯彻执行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三个《管理办法》细而全、严而紧,对各级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大型活动等作出了具体规范,是财政系统做好节约工作、反对浪费行为的蓝本。尤其是在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期,贯彻落实好三个《管理办法》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是要在转变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的意识。一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对上级新制定的规章制度逐条逐项进行学习,按照新要求和新标准执行,从严要求预算编制、开支标准、财务报销等行为,严禁突破标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严惩处。二要继续整改“四风”问题。要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梳理系统内部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机制,把反腐倡廉要求嵌入其中,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三要虚心接受监督。依据三个《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修订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务实的监督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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