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财政“三举措”确保“专利倍增计划”目标实现: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工作。2011年以来,桂林市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835万元,用于支持发明专利专项工作,年均投入增幅达30.82%,为全市发明专利专项工作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二是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发明专利申请奖扶长效机制。为更好地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营造全民参与发明创造的氛围,桂林市出台《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提高财政对发明专利的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年费的负担比例,加大对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奖励力度,个人*6奖励达5万元/项,对国家“****”特聘专家、自治区八桂学者、桂林市漓江学者等专家学者及其团队按照桂林市奖励办法规定额度的1.5倍给予奖励;
  三是强化专利成果转化,激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市财政在安排本级科技研发经费时,对拥有发明专利并能够实现专利与经济效益转化的项目和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形成“财政资金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的模式,有效促进桂林市发明专利实现 “能转化、出效益、走出去”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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