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四措并举”促水利建设基金发展壮大: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高规格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财政、地税、工商、国土、水利、交通运管等管理征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严格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目标管理,县政府与各筹集、征收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征收任务实行一年一定。
  二是强化资金筹集。严格遵守《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切实优化征缴渠道和流程。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3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政府出让矿业权价款中提取提取3%用于水利建设基金。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资金。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和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地税部门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期限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予以征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三是严格资金安排使用。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利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和节水等10类民生工程。其中50%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护,20%用于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由县水利局商财政局提出水利建设基金支出计划项目,并结合基金实际筹集入库情况作出使用安排。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各征收部门必须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票据管理严格实行以旧换新、票款同行、月结年审、台账登记制度。县财政、审计、水利部门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等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征收部门筹集、征缴情况采取日常不定期抽查和年终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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