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项目计划管理。在项目选址上,通过了解土地治理项目区水文、土壤、地形地貌、农民耕作习惯以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企业信誉等情况,为项目筛选掌握了*9手资料。在项目建设前,多次到项目实施地召开村干部、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严格按照批复计划进行项目建设,与相关村组签订《关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确保工程计划数量不减、地点不变、内容不少。
二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建立了由专业监理公司、县农开办、项目区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专业监理人员常驻项目部,把住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农开办监管人员扎根工地一线,从规划到建设每个环节都步步到位;项目区干群积极参与工程监督。严格把好工程程序、材料、质量关。对于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完善施工日记、监理日记、监管日记“三记”制度。建立施工信用档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把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抓好资金整合和农民自筹工作,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的规模。全面推进了县级财政报账制,规范资金管理和报账程序,严格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报账,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