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破解农业生产资金瓶颈,实现金融服务与“三农”共赢发展目标,永兴县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时期农村信贷的新模式、新措施,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于近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永兴支行关于在全县涉农金融机构开办土地流转贷款业务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农业银行永兴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支行、永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永兴县沪农商村镇银行6家金融机构负责全县的土地流转贷款业务。意见规定: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销售品牌化”的要求,重点解决农村土地经营大户、高效农业示范户和农业产为化龙头企业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的资金需求;要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积极探索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投资主体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规模经营。
  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可凭流转土地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根据调查情况进行授信评级,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动产抵押、权益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手续后发放贷款,并做到一次性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贷。接下来,该县将加快出台《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信贷要求、步骤和程序等,进一步增强该金融信贷新规的操作性。
  通过土地流转贷款政策的实施,能有效解决规模农业生产环节中的季节性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县“三农”发展。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伟大的事业不是靠力气速度和身体的敏捷完成的,而是靠性格意志和知识的力量完成的。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