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县为了完善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公共服务,弥补县域外调查力量不足的缺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安排93万元购买了2014年至2017年的代办服务,借助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代办调查、审核、支付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报销业务。此次服务购买采取“两区域两公司”模式,即将全县23个乡镇及铜矿管理处均分为两个业务区域,遴选确定中国人寿和中国财产两家保险公司承担代办业务。
据悉,通过借助保险公司在事实核查、费用支付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优势,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将进一步突破时空范围的限制,更利于便民服务。同时,要求承办机构要加强业务管理,强化服务,严格事实核查、严审费用报销,要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业务监督和财政、审计部门的资金监督,确保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管理更加安全、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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