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四项公车管理措施 严格厉行节约

  2014年,郴州市采取四项公车管理措施,严格厉行节约。
  一是不安排车辆购置年度预算资金,从资金源头上控制公车购置。
  二是停止公车购置审批。今年我市开展公车专项整治活动,从1月1日起,停止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
  三是调剂使用公车。根据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对车辆编制压缩后的超编车辆按资产处置原则,优先调剂至确实有需要有余编的单位。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要求,市直及11个县(市、区)均实现定点加油、定点维护、统一保险、统一处置、统一调度、节假日统一存放、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标识等,其中宜章县、安仁县将所有公务用车均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及监督举报电话,让公车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