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哈尔滨市财政局积极协调水资源费征管部门加大城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截至6月末,累计征收城区水资源费1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57万元,增长53%,提前半年完成全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为解决我市多年存在的用水单位偷漏水资源费问题,从年初起,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市水资源费征收主管部门,共同成立调研组,多次赴城区水资源费征收单位及用水单位调研,实地了解征收情况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一是主动服务,主动征收。实施当月查表、当月征收、当月上缴的做法,加快征收进度。同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督促拖欠水资源费的用水单位限期结清欠款。
二是严肃执法,逐户清查。以查处私建滥建取水设施和基建施工擅自疏干降水为重点,逐户执法巡查,追缴水资源费。
三是核定指标,逐级核查。按季度对计划用水单位开展用水指标三级核查,超计划用水的,一律依法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上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用水单位依法缴费意识,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为我市城区水资源费及时征缴入库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