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财政拨付了2014年*9批产业园区专项资金4亿元,对我市18个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园区建设要见资、见物、见成效的要求,为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开工,集聚产业发展后劲,本次资金安排以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招商引资到位额、开复工项目完成投资、竣工投产项目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园区企业缴纳税金、园区投资强度六方面因素为主要依据,既考虑了上一年度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又考虑了本年度各园区建设计划及推进情况。对未完成全年计划目标的产业园区,将在下一年度按一定比例调减核定补助资金额度。
下一步,哈尔滨市财政局将继续围绕上述六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园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为后续资金分配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