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大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
 
  预算绩效评价是确保财政使用效率的重要方式,如何大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
  一是合理确定评价范围。重点选取社会关注度高、财政重点支持、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民生项目作为评价对象。2013年,市财政先后对2012年17个项目资金进行了评价,评价资金7.19亿元,占2012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26%。2014年,计划对2013年近2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资金8亿余元,涉及保障房、教育、文化、农业等民生重点项目。
  二是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制定了预算执行率、目标完成率、投入产出率等120个指标,形成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大指标类别。采取静态与动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确保指标的核心指向、项目特性和量化标准鲜明、精确。建立并完善了评价指标库,便于今后针对不同项目、不同评价内容选取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黄石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黄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流程》和《黄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工具、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建立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了“部门自评、专家审评、财政考评”综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逐步完善评审主体。在财政主导,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确保项目评价全面、公正、客观。4月下旬,市财政组织五名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评审,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资金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评审论证,评审论证结果将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评分依据,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优共赢。
  五是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核定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良的,在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一般的,进行严格监控;对绩效差劣的,及时进行通报,并在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以此增强绩效评价的跟踪问效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