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严控开支,也要标准合规”,黄石市级财政部门通过建立严格又具操作性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9月10日,记者从黄石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前8个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717.3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7%。
  今年4月以来,黄石市财政局对市级党政机关的会议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等,相继出台六个《管理办法》,并参与制订了《黄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为全市规范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奠定初步基础。
  新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参照中央、省管理规定,并充分考虑黄石物价水平,保障更加合理、设置更加全面、操作更加方便。同时,新体系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的原则,除按规定财政安排专项费用外,其余公务支出一律从单位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严控年终公务经费追加,并明确规定了新增经费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要求执行公务卡结算等财务规定。
  今年前8个月,黄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支出62.5万元,同比下降33.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5.6万元,同比下降26.05%;公务接待支出649.2万元,同比下降64.08%,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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