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把“三关”见实效
       
        黄石市加强财政投资的监管力度:

  一是严把评审质量关。在项目评审之初,积极与项目业主、设计方联系沟通,以提前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并根据项目特点拟派相关专业、相应级别且具有类似项目评审经验的人员参加评审。在项目评审阶段,通过实地勘验和调查,严格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等基础资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量、价、费等各项指标数据准确一致。
  二是严把结果复审关。坚持评审复核程序,重点对项目合同条款的规定、签证的合法性、工程量计算和定额套项的合理性、以及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适用性等内容进行复核,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归纳、分析和备案,通过多级复核、层层把关,*5程度降低项目工程潜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严把结果运用关。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规模提出评审意见,从源头上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预算。2014年元至5月份,市财政首次将农田水利项目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先后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洋、走马坜灌区改造,黄思湾板岩山应急山洪灾害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了投资评审,送审资金559.66万元,审减资金86.96万元,审减率15.54%。同时,将评审工作与绩效评价、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调查、事中跟踪和事后评审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有效发挥投资评审对预算管理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