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获2014年*9批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1.41亿元

  近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4年*9批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我市获2014年*9批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1.41亿元,专项用于我市境内4个公路改建、路面改善项目。该资金的投入,将进一步改善我市公路交通状况。
  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购税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地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包括: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含物流园区)建设、内河水运建设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