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财政局党总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落实责任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关于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和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海东实际,制定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内容分解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确定主办和协办科室,落实具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党总支书记与党总支成员、各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海东市财政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责任。
二、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从政道德教育,认真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党校老师、市讲师团成员开展了“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坚持群众路线,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上”的专题讲座,观看了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局主要负责人讲授“学习新党章、实践新党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课两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提升从政道德素质。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把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升财政财务干部能力素质、强化财务管理基础、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加大对市、县(区)财政局业务人员、市直机关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全市举办预算单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培训班以及单位账务处理培训班等15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705人(次)。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继续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钱,健全完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机制,制定了《海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海东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海东市国有企业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海东市“三公”经费支出和公开管理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海东市市本级机关资产配置办法》、《加强财政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实施意见》、《政府性资金引导和撬动金融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意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意见》、《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制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财政局公务接待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机关内部自查工作,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海东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巡查的通知》,对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巡查做了具体的要求,完成了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公司的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巡查组对各县(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随机抽查了部分单位。
五、健全完善源头防腐的工作机制。继续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着力推进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腐败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对财政供给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取得的非税收入,按照部门上报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收定支,合理安排,全额纳入综合预算,对定额部分的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日常公用经费进行了相应核减,并在非税收入中安排专项经费。同时,将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中心融资资金和国有企业发行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严格界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资金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上半年,全市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94%。进一步加大公务卡推进力度,强化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落实。全市累计发放公务卡12773张,消费金额268万元。运用监控系统全面跟踪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及时核实预警疑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和核查制度,深入核查重大事项,迅速纠正问题,及时通报违规情况。
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财政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财政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规范资金分配权,完善资金运行监控流程,围绕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等,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切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转。实施精细化管理和超前防范,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5限度地预防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