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延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即将展开,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重要依据,希各单位及时按通知要求组织财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凡在南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并持有会计证的财会人员和其他持有会计证但并未实际在岗的持证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学习。今年的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
  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新会计人员”(指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初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办法》。
  三、培训时间课时及要求
  初级财会人员(含未取得会计初级资格人员)为24学时(其中面授4天,考试半天);中级财会人员为42学时(其中面授6天,复习1天,考试半天)。初级财会人员可选学上述内容,中级人员学习内容统一安排。
  四、培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8]372号文件规定执行,教材资料按实际价格收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文下发之日起至8月20日止,市直各单位、中央、省直驻延各单位财会人员请直接到古楼街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也可登录南平市会计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npkjks.cn。各县(市、区)财会人员按行政区域到当地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教学点另行通知。
  六、学时确认
  参加面授的学员在培训班结束五个工作日后到培训点领取培训证书,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请于11月20日至12月31日学员自行下载打印培训合格证明。
  已取得中级会计资格的财会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由南平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实施,报名工作由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上述培训内容列入南平市公务员局2014年继续教育计划,可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凭证和年度考核、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布置落实到各下属单位、各财会人员,以做到及时报名培训。
  为了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凡已经报名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班学习。已经报名又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其不良记录将被记入会计从业档案。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提前一周向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请假条。
  
南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