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票据上写明质押,不是形成了票据转让吗?

18题 没有在票据上写明质押 不是形成了票据转让吗?那为什么不能行使权利

木同学
2019-05-22 23:33:45
阅读量 279
  • 唐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循循善诱 潜移默化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没有在票据上写明质押,不是形成了票据转让吗?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本题没有在票据上背书质押 ,在票据法上不发生效力,但是可以寻求其他的法律行使权力。

    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发票,票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5-23 0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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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红同学
    票据质押出去了,质押期间,票据的所有权就转移了吗?
    • 周老师
      同学你好,票据质押出去了,质押期间,票据的所有权就转移了吗?——质押期间,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 红同学
      质押期间,债务人可以再背书转让吗
    • 周老师
      同学你好,是不能再背书转让的;
  • s同学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
    • F老师
      错误 答案解析:
      汇票质押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 徐同学
    什么是质押和质押背书?质押背书是否构成票据权利的转让?
    • 陈老师
      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动产或权利通过折价、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同属于质权同为担保权二者在性质上相同有关动产质押的规定适用于权利质押。值得注意的是质物、权利等被质权人占有但质权人并不享有质物、权利的箻ā!兜17ā返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以在票据权利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质押背书的目的是使被背书人取得质权,并非转移票据权利。我国《票据法》第35条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因此质押背书为非转让背书质权人并不因此而享有票据权利。如持票人a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对b作质押b所享有的权利仅仅是票据到期且a的债务未履行时向票据的承兑人及其他票据债务人c行使付款请求权及追索权但并不享有此银行承兑汇票的所有权因而也无权转让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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