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为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为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为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4.3.3 A-B段间计划调整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抽取和分配原则为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同报考我校一志愿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相同,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4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低于40分。调剂考生录取细则: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