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还有剩余,则将未
完成的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计划因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按各专业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d.须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b.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c.公共课达到省控线,专业课达到我校合格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