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入顺序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调整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则将剩余专项计划根据B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我校免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免试方案另行公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且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高等数学或者大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若干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