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各类计划调剂均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文理兼招专业优先满足理科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A段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B段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B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分配。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当未完成计划从A段调整到B段时,按B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B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分开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B段调整到A段时,按A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A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专项计划中。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调剂录取细则、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成绩排序办法与一志愿录取相同。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B段计划成绩排序办法为:根据考生两门公共课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